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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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询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A标段 | 动力煤 | 唐山热电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40000 | 不公开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元/吨。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粒度 (mm) |
A标段 | 烟煤 | 混煤 | 3500 | 15 | 1 | 20 | 55 |
备注:煤泥掺配比例小于等于20%,具体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在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注册和备案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具体要求包括: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从事煤炭生产、经营的合法手续、证照齐全有效; 3.供应资源符合需求,煤源稳定、品种稳定、质量稳定、发运稳定,具有煤矿、洗煤厂或发煤站台的供应商优先; 4.信用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严禁报名要求,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等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 (2)无实际货权转移的业务模式; (3)不参与、不掌控采购、销售、结算等中间环节的业务模式; (4)融资性贸易等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模式。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 13: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 入金 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 出金 。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
2.交易模式:询价采购
报价时间截止后,当最低报价小于等于基价时,系统按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的原则,以最低且最先报价自动成交; 当最低报价大于基价时,询价方根据报价情况自主选择是否成交,若询价方选择成交,系统按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的原则,以最低且最先报价自动成交A标段:**** 14:00至**** 15:0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 个人中心 查看 交易结果公告 。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1.交货地点:建投(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或厂内指定区****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A标段:****至****
本次采购(合同及结算)主体为 建投(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收货人为 建投(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按月度分批结算,质量指标月度加权,数量按照合同总量进行考核。具体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1.数量验收标准:以电厂过衡为准。 2.质量验收标准:以电厂验收结果为准。
交易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由成交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收服务费。
1.数量考核标准:到货量±10%考核,实际到货数量不足合同数量的90%,按合同数量扣除,每差一吨扣罚40元。 2.质量考核标准: (1)基准值-200kcal/kg Qnet,ar<基准值kcal/kg,以基准值kcal/kg为基准按每低100kcal/kg降0.001元/大卡,不足100kcal/kg部分向上取整。 基准值-400kcal/kg Qnet,ar<基准值-200kcal/kg,以基准值kcal/kg为基准按每低100kcal/kg降0.002元/大卡,不足100kcal/kg部分向上取整。 基准值-500kcal/kg Qnet,ar<基准值-400kcal/kg,以基准值kcal/kg为基准按每低100kcal/kg降0.003元/大卡,不足100kcal/kg部分向上取整。 Qnet,ar<基准值-500kcal/kg,该质量区间批次单独加权结算,不参与合同整体加权,以基准值kcal/kg为基准,按每低100KCal/kg降0.003元/大卡,不足100kcal/kg部分向上取整,按合同热值卡单价扣减3厘累加计算。 (2)收到基全硫高于质量标准,在1.1%-1.2%时, 按指标每高0.1%扣减2元/吨计算煤价,不足0.1%按比例计算,收到基全硫高于1.2-1.3%时,扣罚4 元/吨,高于1.3-1.4%时,扣罚6 元/吨。收到基全硫高于1.3%(含)以上,该质量区间批次单独加权结算,不参与合同整体加权。 (3)干燥无灰基挥发分低于质量标准,在25%至26% 之间时,按指标每低 1%扣减5元/吨计算煤价,低于25%,双倍扣罚。 (4)Mt大于基准值,每大于准值 %单价中扣除元/吨,并有权酌情扣吨。 (5)供方供应的煤炭灰颜色若发红,则按照批次每吨扣30元计算。 (6)需方根据现场煤质情况对煤中含铁送第三方检验,按照第三方检测报告进行考核,若超过5%则按照每吨30元扣罚(7)焦渣特性高于5以上时,每高1扣款3元/吨。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委托企业:点击登录查看(唐山热电)
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中心:刘卫胜 薛 超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魏羿
电话:**** ****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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