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十五五”发展规划遴选技术服务合作单位询比采购第二次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3(1)项目负责人(20分)修改为: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及以上大型企业战略咨询或管理咨询项目负责人经历,持有相关项目管理或咨询类认证(如:PMP、工程咨询类、造价类、管理类证书);近5年主导过3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咨询项目(15分),①近5年主导过至少4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咨询项目(17分),近5年主导过至少5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咨询项目(20分);②近5年主导过3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咨询项目(10分),近5年主导过至少4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咨询项目(12分),近5年主导过至少5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咨询项目(15分)。(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并体现其姓名,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近5年指(****至投标截止时间)。
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2 支付方式修改为:4.2 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协议总费用的30%
2.与甲方合作完成《点击登录查看“十五五” 战略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额的60%
3.与甲方合作完成《点击登录查看“十五五”战略规划》,并经过集团评审会议通过,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额的10%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