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充分竞争,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渭南市本级分站供应商进行常态化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态化征集对象
(一)常态化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渭南市分站经销商模式适用品目表》(附件1)对应的货物类供应商。后期,我局将根据经销商模式适用品目的应用情况并结合各政府采购参与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对经销模式适用品目进行调整优化。
(二)常态化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供应商为“经销商”模式。
(三)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四)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上述品类目录,已入驻渭南市本级电子卖场的经销商,不再重复征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其他应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条件;
(八)应为陕西省政府采购入库供应商。
三、入驻申请材料递交与接收
(一)各供应商需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电子版申报资料。
(二)申请入驻资料递交邮箱:cgzx****@163.com
(三)提交时间:****8:00-****18:00
(四)联系人及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
四、征集流程
(一)申请入驻资料提交:
1.线上资料提交:应根据《2025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渭南市本级分站经销商模式入驻申请材料模板》(附件2)编制入驻申请资料,将资料原件扫描后与附件3一同发至指定邮箱cgzx****@163.com(按照入驻申请提交资料的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生成目录),文件中须留有通信地址、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电子文件标题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申请入驻品类。
2.资料审核。我中心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文件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将邮件告知申请人,如需有补充交资料应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自动放弃。
(二)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将在电子卖场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产品上架。成功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应在电子卖场中申请经销商协议,审核通过后进行商品上架工作。供应商采取手工录入方式,按照各自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目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应当满足《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条件。上架商品应符合强制节能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政策规定,上架商品应当低于市场平均价格。(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服务专区—供应商角色)
五、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当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义务,做好企业信息及上架商品信息的日常维护管理,同时确保上架商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供应商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
点击登录查看按照相关规定,对上架商品价格、质量和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电子卖场管理规定的商家进行处罚。
附件1:《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渭南市本级分站经销商模式适用品目表》
附件2:《2025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渭南市本级分站经销商模式入驻申请材料模板》
附件3:《2025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渭南市本级分站经销商模式入驻供应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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