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考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并于****发布采购公告。
现对采购文件内评分办法中的技术商务评分内容进行更改如下:
1.原采购文件中
3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1)项目负责人具有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和传输通信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1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软考高级)、软件设计师及传输与接入技术通信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1分。
(3)项目组成员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考)、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软考)、PMP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1分。
注:提供拟派项目组人员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一1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0-3
更改为:
3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1)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计算机专业的或智能化工程专业的或软件专业的工程师证书得1分,最高得1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计算机专业的或智能化工程专业的或软件专业的工程师证书得1分,最高得1分。
(3)项目组成员相关计算机专业的或智能化工程专业的或软件专业的工程师证书得1分,最高得1分。
注:提供拟派项目组人员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一1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0-3
原采购文件中
4
业绩
供应商要求近3年(自****至今)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网上巡查系统相关或类似本采购项目的业绩,每具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0-3
更改为
4
业绩
供应商要求近3年(自****至今)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类似本采购项目的业绩,每具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0-3
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保持不变,如本通知内容与采购文件与公告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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