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临高女子学校旧址
屋顶修复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
一、业主单位
二、委托项目及报价
临高女子学校旧址屋顶修复项目,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9万元。
三、项目概况
临高女子学校旧址是海南省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中共临高县****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本修复项目预算报价(含工期)、公司简介、近三年相关案例及主要业绩证明;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关申报材料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四)如需踏勘现场,可在工作日时间前往项目现场,或与本单位联系人进行联系后做好踏勘工作。
五、申报期限及方式
(一)申报期限:****-11月24日。
(二)申报方式:以申报材料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均可。申报地点:海南省临高县****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邮编:571800。
中共临高县委党史研究中心
(临高县地方志编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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