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院拟采购监控、门禁年度维护服务项目。欢迎具备合格资质、有服务保障能力的服务商参加。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监控、门禁年度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限价 采购限价6万元 三、项目要求: 服务范围: 负责提供高新院区监控、门禁、报警按钮、巡更系统1年的维护服务 服务内容: 1、每季度到医院对系统进行巡检,提供季度巡检及运维报告,年度服务到期前提供服务工作总结; 2、免费负责价值在200元内配件的维修及更换; 3、负责原有监控、门禁、报警按钮、巡更等设备的位置变动和新增设备的安装工作,负责监控系统线路的检查和维修; 4、协助调阅和拷贝监控视频相关资料,提供用户操作培训服务; 5、确保前端设备、系统控制功能、监视功能、显示功能、记录回放功能等正常运行,确保系统时间与北京标准时间误差不超过 60 秒; 6、服务期免费提供至少10个新增监控点位的设备及安装; 7、服务期内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服务,在接到故障报修后30分钟以内响应,若2小时内不能远程解决或提供解决方案的,需上门进行服务,须在约定时间内到现场,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 8、供应商需与医院签订保密协议及廉洁供销协议; 9、医院将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支付相应的费用,考核表及支付比例见附件。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五、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 2、廉洁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报价表(包含项目单价); 5、企业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法人签字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含副本)复印件; 7、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应具备的相关资质资料;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递交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1、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公司根据以上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三份),装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七、采购方式 1、采用院内磋商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如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价格或政府采购限价,采购会仅作为市场调查和信息征集,医院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采购; 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7:30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供应商需将报名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至医院采购科邮箱****@qq.com,资料于项目采购会时提交。未到现场视为放弃。 九、采购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具体采购时间通过原报名邮箱另行通知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科(问陶路2号) 采购科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咨询时间:08:00-12:00 14:30-17:30 监控、门禁系统维保服务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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