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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339,672.00
(四)采购需求:
工程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工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60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点击登录查看校园内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否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单位 |
|---|---|---|---|---|---|
| 1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1 | 339,672 | 项 |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 1 | 项目招标内容:本项目为2025年点击登录查看零星维修、修缮工程(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1.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报价总价应包含工程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包装费、脚手架等各项措施费、产品检测费、装卸费、预算包干费、工程管理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临时安全措施(含施工围蔽等)、技术服务费(含联络费、调试费、保修费)、扬尘专项治理等费用、设备费、税费、保险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工期:自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生效后或开工令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完工,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质量保修要求:1.工程的保修期限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或施工质量造成的安全隐患修复,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保修要求 2.1.工程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应技术规范要求规定执行。2.2.验收标准:1.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后,由邀请人组织验收,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工程规范以现行的或承担具体施工任务期间国家和行业新颁布施行的规范、规程为准。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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