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无人机反制设备招标要求
(招标公告附件1)
一、产品参数
设备应为集成探测干扰一体化结构,无外接功能模块;设备应支持固定式安装、便携式安装(配合三脚架)和车载式安装,支持便携运输、10分钟以内快速搭建的特点。不满足此项取消投标人资格(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1.探测方式:至少两种,①频谱探测,频谱范围不小于400MHZ-6GHZ,距离不小于5公里,并显示频谱、通讯协议(类型)、当前工作频段、方向等信息;②协议解析,距离不小于3公里,并显示SN号、坐标、高度、偏航角、速度以及遥控器坐标(或返航点)等信息。
2.扫描间隔:t≤0.2S;
3.定位精度:探测并定位到的无人机经纬度坐标与无人机实际经纬度坐标的定位误差≤5m,探测并定位到的遥控器(飞手)经纬度坐标与遥控器(飞手)实际经纬度坐标的定位误差应≤4m;
4.测向精度:对无人机测向的方位角误差应≤2°(需出示相关公安机构检测报告);
5.机库更新:应能提供机型库列表,列表中包含无人机型号的数量应≥190种,采购后无偿升级添加机库;
6.探测数量:同时探测无人机数量不小于30架(需出示相关公安机构检测报告);
7.反制方式:至少两种,①无线电压制,距离不小于2公里,通过干扰飞行控制、图传等链路,造成无人机返航;②干扰、切断导航链路,通过干扰、切断GNSS导航(北斗、GPS 、伽利略、格洛纳斯),造成无人机迫降;
8.拦截距离:有效拦截距离不小于2.5公里(需出示相关公安机构检测报告);
9.反制频段:频谱范围不小于400MHZ-6GHZ。
10.黑白名单:对2024年1月发布的新国标(具有随着国标更新可免费升级软硬件)要求下的Remote ID所有广播信息均可探测识别,将探测和定位到的无人机可设置为黑白名单,精准报警与反制;
11.无人值守:无人值守,自动干扰模式下,侦测不在白名单内的无人机,自动发射干扰信号,实现低空防御功能;
12.自行定位:具有定位功能,具备在低空无人机智能管控系统电子地图上显示设备位置图标;
13.电磁辐射环境标准:符合国家《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发射频率范围在30MHz~3000MHz时,环境电场强度应小于12V/m;3000MHz-15000MHz时,环境电场强度应小于0.22f(1/2) V/m(需出示相关公安机构检测报告);
14.工作温度:-40℃~+60℃(需出示相关公安机构检测报告);
15.设备质量:m≤15kg;
16.升级更新:具有在线或离线免费升级功能,包括无人机数据库、App软件和设备固件升级。
17.防护等级:不低于IPX7(需出示相关机构检测报告);
18.精准干扰:对指定无人机进行精准干扰、使其返航等,且干扰范围内同一型号、工作频段、方位的其他无人机不受任何影响、可保持正常飞行。
19.配套设备:固定式反制设备可配套便携式反制设备联动使用。
另,本次设备采购运输及安装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安装地点中新疆和田地区,海拔3800-5000米,无社会依托,相关参数须在海拔5000米处适用,中标供应商须配合需求单位在现地完成测试验收,测试过程中出现任何不达标准问题,将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因设备本身原因延误我单位正常采购进度,将按相关规定扣取误工费用。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