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2028年镇江市**** | ||
| 品目 |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区域 | 镇江市 | 公告时间 | **** 15:38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怿韡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江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镇江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怿韡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8年镇江市****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P23和P33 2. 保障内容(二)待遇支付标准:居家接受定点护理机构提供上门基础护理服务并放弃亲情护理待遇的,每月可享受不超过10次上门护理服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由长护险基金按100元/次的标准与定点护理机构结算,因故导致上门护理服务低于规定次数的,按实际服务次数结算。
按照《关于调整长护险相关待遇政策的通知》(镇医保〔2025〕71号)文件,需变更为2. 居家接受定点护理机构提供上门基础护理服务并放弃亲情护理待遇的,每月可享受不超过13次上门护理服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由长护险基金按100元/次的标准与定点护理机构结算,因故导致上门护理服务低于规定次数的,按实际服务次数结算。
2. 评分标准P54,(二)商务评估1.3风险评级:注(1)提供2024年度各季度总公司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结果文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2)对截止投标日期,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最新的各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结果文件,并加盖公章。
需变更为“注(1)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中2024年各季度风险评级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2)对截止投标日期,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中最新的各季度风险综合评级截图,并加盖公章。”
3. 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直接参加投标的,其分支机构的法定负责人视同为法定代表人。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怿韡
电话:****
无
附件:****采购文件.doc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