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 18:00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4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3,187,675.7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三标段 答疑及补遗文件(一)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三标段相关提问回复及补遗文件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一:清单****屋面刚性层40mm厚C20细石混凝土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描述不符,请修正。 答: 将项目特征中“1.刚性层厚度70mm”改为“1.刚性层厚度40mm”,请各投标人以补遗中QTF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 提问二:清单****屋面刚性层40mm厚C20细石混凝土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描述不符,请修正。 答:同提问一答复。 提问三:招标文件P16约定本项目甲供材是以材料暂估价的形式体现的,且只要求单价保持一致。而P27约定“其他项目清单的报价要求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专业工程(含国土环境综合整治服务费)暂估价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价格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因控制价编制的组价与投标报价组价有差异会导致暂估价工程量和合价不一致,请问是否投标报价与控制价的材料暂估价单价保持一致即可投标报价中暂估价材料的工程量和合价与控制价不一致不会被废标 答:1、投标报价中甲供材料(不含安装)部分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与控制价中甲供材料(不含安装)部分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保持一致即可。 2、投标报价中暂估价材料的工程量和合价与控制价不一致不会被废标。 注:专业工程暂估价包含4项:1、国土环境综合整治服务费;2、魔方小品雕塑;3、入口LOGO标识;4、生化池、雨水收集回收系统池。此四项,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程量、单价、金额必须与控制价保持一致。 提问四: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请问招标人“土木工程、工民建、工程造价、安全工程、土木工程(路桥)、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安全技术管理、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是否满足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要求 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即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五:商务加分要求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在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请问招标人“土木工程、工民建、工程造价、安全工程、土木工程(路桥)、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安全技术管理、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等专业是否满足项目经理职称的加分要求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参照《重庆市**** 提问六: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四)其它资料承诺书中财务负责人(签字)可以拟派本项目的财务负责人签字可以吗 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四)其它资料“3.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4款要求提供的资料。”资料要求格式自拟吗前面放过的资料还需要重复放一遍吗 3.共同投标协议(如有)职责分工可以用简短的语言描述吗如“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中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和“参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中招标范围内的组织和协调项目施工工作、税收缴纳及收付款等工作。 答:1、不可以。 2、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资料,资格审查部分已提供的资料不用重复提交。 3、共同投标协议中职责分工由投标人根据成员间的分工约定填写。 提问七:1.4.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工程造价在2.1亿元(或建筑面积62000m)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总承包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工程造价在2.1亿元(或建筑面积62000m)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总承包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业绩吗 答:可以。 提问八:经济部分,要求上传封3,是否可以直接上传电子版,然后按要求,在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印章处,直接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执业印章即可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答: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提问九: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填写“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即可 2.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3.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答: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填写应为投标人的单位名称。 2、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可为关键页。 3、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填“/”或“无”。 提问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般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即可。 提问十一:1.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5 年5月至 2025 年 10月即可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二)承诺”是否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1、拟派人员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 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 提问十二:1.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是否按填写金额数字后自动生成的人民币大写,不用修改 2.请问在投标文件中,财报提供非合并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财报可以不提供附注吗 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请问证书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答:1、请投标人自行核对填写金额数字,应保持大小写一致。 2、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提问十三:1.投标函中缺陷责任期是否可填写为“24个月”或“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均可 2.其他补充说明可以填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3.(二)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均可 答:1、均可。 2、可以。 3、可以。 提问十四:1.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其也在分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投标人分公司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请问是否可以使用投标单位分公司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关于投标文件的格式,请问: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如封面、投标函)是否直接填空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是否均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word格式编写 3.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使用电子投标系统中显示的工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可不进行修改 答:1、可以。 2、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格式为准,其他投标文件格式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word格式编写。 3、投标函中的工期和工程质量不用修改。 提问十五:该项目无预付款,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24]369号第十二条,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建议增加10%~20%的预付款。 答: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十六:1、请招标人在合同中明确,因发包人原因所导致工程延期等违约责任及处罚方式。 2、本着双方良好履约的目的出发,承包人不会无故违约,建议发包人设置承包人累计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3%。 答: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只同意承包人延长工期,不承担相应的费用。 2、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十七:本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的付款比例分别为82%、85%。 上述条款约定的工程款付款比例过低,造成总包单位对下游分包单位的资金负累,为减轻总包单位资金压力,建议将上述条款表述修改为“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备案证,完成资料移交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产值(含已审定费用的工程变更)的85%。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提交合格、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委托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经建设单位认可的造价咨询报告书后,可付至成果报告金额的 95%”。 答: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十八:(专用条款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只同意承包人延长工期,不承担相应的费用。 上述条款中约定的发包人违约情形,极有可能造成承包人费用增加或其他损失,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习惯,本应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费用,但上述条款约定发包人不承担费用,造成承包人不可预见的费用增加,施工成本增加,并不利于项目顺利履约,建议增加表述为“相关费用经承发包双方协商后确定”。 答: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十九:(专用条款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出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费用不增加。 上述条款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极有可能造成承包人费用增加或其他损失,但上述条款约定发包人不承担费用,并不利于项目顺利履约,建议修改“费用不增加”表述为“相关费用经承发包双方协商后确定”。 答: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二十: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期要求720日历天,为编制进度计划请提供项目开竣工日期; 答:本项目工期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7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时间为准,竣工日期以中标人实际通过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提问二十一:1、地勘图纸显示红线范围内存在已建管沟,施工过程中是否需保留该管沟; 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水电接口由发包人指定,请明确接口具体位置及形式; 3、是否需考虑提供发包人的办公需求,若有,请明确需求,另外项目南侧空地是否可作为项目临建办公及生活用地; 答:1、需保留。 2、具体位置探勘现场时由发包人指定。 3、不需要考虑提供发包人的办公需求,项目南侧没有空地。 提问二十二:1、根据地势图,本项目存在土石方开挖,请提供开挖方格网图,及基坑支护图纸。 2、本工程涉及土石方开挖等工作,请发包人明确弃土场位置及弃土场距离等。 3、请明确场地内部现有管网信息,场内及周边是否存在影响挖填方施工的现有管网、构造物。 答:1、可提供本项目平场标高示意图,具体详见本次补遗部分。 2、具体弃土场位置进场后根据甲方土石方调配再确定。 3、现有管网信息详见地勘图纸。周边管网需进场后现场探勘确定是否调整。 二、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三标段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1、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三标段项目招标控制价QTF文件详见本补遗部分。 2、协同创新区-四期房建三标段平场标高示意图详见本补遗部分附件。 3、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中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在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修改为:“在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注:以上答疑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答疑补遗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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