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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位于桃园北路141号房产出租( 三年 )

山西太原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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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位于桃园北路141号房产出租( 三年 )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
租赁底价:10 万元/年 保证金:2 万元
出租用途商业;办公;办公楼
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项目负责人闫馨雨 ****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披露起始日期 **** 披露结束日期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位于桃园北路141号房产出租( 三年 )
项目编号 ****
租赁底价 10万元/年
租赁底价是否含税
披露起始日期 ****
披露结束日期 ****
标的简况
房产
权利人 山西省科学器材公司
产权证号 房权证并字第****号
房屋用途 其他用房
所在楼层 南楼第三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 256.65
是否存在居住权
土地用途 其他
土地用途其他说明 不详
土地权利性质 其他
土地权利性质其他说明 不详
是否存在租赁
标的所在地 山西省太原市****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出租方所在地 山西省太原市****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面积(平方米) 256.65
租赁面积说明 按照独立第三方测绘公司提供数据计算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期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装修改造说明 不得拆除墙体,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备案并批准后,可在合理范围装修改造。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均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用途 商业;办公;办公楼
租赁用途说明 不得经营娱乐业及其他有噪音、化工污染等影响周边居民和其他租户的行业,需要符合区域行业定位的商业及办公。
押金支付要求 按照合同约定年租金金额的10%作为押金使用,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日内支付出租方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按期支付,每一年为一个租期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 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2. 该项目首年租金通过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结算,剩余期间租金由出租方承租方依据租赁合同进行结算。

3.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手续,并在签署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交易市场支付首年租金。

4. 递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出租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2)同意本次标的出租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3)同意确因出租方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租赁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5. 意向承租方需登录交易市场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市场概不负责。

6. 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7. 若非因出租方原因,最终承租方未按要求履行成交资料签署、价款交纳、成交合同签署等义务,出租方有权对本项目做终结处理,并在收回标的后重新挂牌。

8.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其他披露内容

1. 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

2. 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的为准,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

3. 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一切与房屋有关的风险及责任均转移至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维修责任、安全保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卫生防疫责任等;

4. 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入股、联营、融资或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作经营等。

5. 承租方所经营项目的注册登记、年检、报批经营、装修改造及消防改造所需的所有相关证照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在营业执照注册及其他申报手续中,无论是承租方自身原因,或政策原因导致的不能注册、施工、经营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6. 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作任何补偿;

7. 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如承租方确因有事需退租赁,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出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不满半年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租期的按一年计算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赁期间,承租方需退租赁,且租赁时间未超过《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一半的,出租方将没收全部押金作为补偿,不予退还;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出租方承诺给承租方减免的租金(免租期)和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按照合同标准补齐,合同终止。

8. 物业公司为独立第三方公司,给租户提供基本物业服务,出租方代收代缴物业费,不具体负责物业事宜,对物业服务不承担保证义务,承租方要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因不服从物业管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9. 报名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晚2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晚2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按照公告要求在报名系统内完成相关资料的上传。

10.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承租方若发生违约行为和不履行后续责任义务的,导致此项目需重新挂牌招租,则该承租方不得再参与此项目和出租方公开招租的其他项目。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人
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 2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按系统提示要求交纳。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权将出租方本次交易应交纳的服务费从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剩余保证金出租方有权扣除,作为出租方的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①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 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 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④ 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⑤ 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时限支付首年租赁价款的;
⑥ 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承租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2、保证金处置方法: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相应转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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