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无
我单位拟对 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2)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2)
二、项目概况:
(一) 中标人对采购人食堂提供主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的各类食品必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和军队有关食品管理规定。
(二) 食堂基本情况: 医疗区共两个食堂(工作人员食堂、伤病员食堂 ),工作具有时段性,早餐有110人左右就餐,午餐有180人左右就餐, 晚餐有70人左右就餐。
(三) 坐落位置:江西省九江市。
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 中标人对采购人食堂提供主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的各类食品必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和军队有关食品管理规定。
(二) 食堂基本情况: 医疗区共两个食堂(工作人员食堂、伤病员食堂 ),工作具有时段性,早餐有110人左右就餐,午餐有180人左右就餐, 晚餐有70人左右就餐。
(三) 坐落位置:江西省九江市。
二、总体要求
(一)质量要求 供应商供应的各类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军队有关食品管理规定;符合国家有关 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符合地方卫生防疫 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指标要求。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但 不限于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蔬菜。无腐烂、无病叶、无枯黄叶、无泥土杂质、无病虫害和明 显机械伤,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 2.水果。果形具有各自品种典型形状,表面无磕碰伤、磨伤和霉斑 ,保持较好的质量等级,确保优质新鲜,味甜纯正; 3.鲜畜肉。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符合《鲜(冻)畜肉卫生标 准》等规定和有关质量要求; 4.鲜禽肉。块型完整、无缺损,无残存羽毛,无残留骨,肉色正常 ,无溃烂。质量符合《鲜(冻)禽肉卫生标准》等规定要求; 5.冻畜禽肉。所有冷冻肉类要清晰列出产品规格、类型、包装方式 、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6.水产类。个体完整,体表卫生洁净且无伤痕;肉质坚实肥厚有弹 性;气味正常,有鲜鱼的正常腥味,无异臭味; 7.冻制品类。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无冰块,解冻30分钟内;无异 味; 8.鲜鸡蛋。①蛋壳粗糙,无破损,表面干净无污秽;②摇晃无声响 ,无异味; 9.咸蛋。外壳干净、光滑,无裂缝,无异味; 10.牛奶、糕点、饮料、调料干货、节日食品等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 品。符合国家《调味品分类》行业标准要求,外包装上有SC(QS)标志 。①供应的牛奶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②预包装食品不能是“三无”产 品,生产日期距验收日期小于有效期三分之一以上时间;③散装食品均 应有独立密封外包装,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 、整齐、均匀、完整,无霉烂、无虫蛀、无杂质、无过期变质,保持应 有的形状色泽,加工、包装、运输、贮存、销售等全流程符合国家规定 标准; 11.豆类应保持典型的形状色泽、均匀、完整,无霉烂、无虫蛀、无 杂质、无过期变质,无发芽; 12.米、面、油。①米为优质二级、面为特制一等小麦粉、二级以上 食用油,供应的粮油执行国家粮食和食用植物油标准;②不能是“三无” 产品,生产日期距验收日期小于有效期三分之一以上时间;③米、面、 油均应有独立密封外包装,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干爽、整齐、均匀、完整,无霉烂、无虫蛀、无杂质、无过期变质,保 持应有的形状色泽; 13.其他质量要求 供应商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确保安 全。 ①肉类、禽类等食品需按要求提供检疫证明。 ②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冷冻产品须提供厂家质量报告。 ③供应商自备经计量合格的称重仪器,生鲜称重类货物以去包装后重 量为准 ④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运输冷藏工具应停放在指定地 点并定期消毒 ⑤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二)供货要求供应商依据采购单位所属单位提供的食品种类和数量需求进行分拣打 包(须标明不同伙食单位、数量等信息),并按时配送到交货地点。供 应商须确保食品运输途中的卫生与安全,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所需 的包装(含菜筐)、运输、卸载等相关费用。 1.送货时间一般为每天早上08:00前(具体时间根据供需双方协商 确定)将采购单位所订的货物送至双方约定配送地址,提前或推迟送货, 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签单;中标供应商要确保全年365天能供应食品 ,能够在特殊情况下(如自然灾害封路、应急保障、紧急任务等)提供 相应紧急措施,保证采购单位当日的副食供应; 2.采购单位遇有临时紧急保障任务等特殊情况时,供应商应在接到 需求单位电话10分钟内响应应急配送要求,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 于1小时内将货品送达; 3.供应商需配备运送的专用车辆,至少包含1辆冷链车,服务团队至 少包含1名司机,1名文员,在采购单位单位营院活动必须服从管理。服 务团队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并留采购单位备案,更换人员须提前7日向 采购单位提交纸质变更申请,随意更换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4.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周转 箱等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由于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货物破损、污染、变质、丢失的,由 供应商承担责任。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 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供应商将被扣除全部履约 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5.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卫生质量问题导致采购单位人员食物中毒 ,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当日配送的商品品种、数量不符时,供应 商必须在1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相应责任,配送的食品需随货将相应检 测证明给采购单位留案备查,如检验检疫证明; 6.食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若采购单位验收 和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退换并接受相应处罚 。若发现以下食品: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 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④掺假、掺杂、注水或其他非产品自有的物质,影响营养、卫生;⑤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的。 采购单位除全部退货外,有权取消供应商的配送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 保证金; 7.供应商必须严格履行安全保密要求,对采购单位的单位名称、地 址、电话、人员及食品供应数据等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漏;严禁将 与采购单位的合作行为用作商业宣传; 8.采购单位订购的蔬菜、肉类等品种,在实际配送前1至2天以书面 或电话形式向供应商下单,订单内容包括订购的品名、数量、送货时间和 其它特殊要求等,供应商在配送前按收到的采购计划自行称重,生鲜称 重类货物以去包装后重量为准; 9.供应商按采购单位发送的食材订单要求将配送的食材送达指定地点 后,采购单位应及时按下列标准或要求进行验收: ①国家标准(依序按食品安全法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采购 单位合同要求,同时按季提供批量产品本批次第三方法定检测报告。 ②有包装货品应保证生产日期距验收日期小于有效期三分之一以上时 间。 ③无包装货品应为新近生产并系新鲜产品。 每次随货附一式四份的送货清单,供验货后签字确认,配送商、采购 单位各持一份,伙食单位持两份,作为送、收货凭证。对于验收不合格 食材,采购单位有权退货或要求供应商换货,并在《送货交接单》中注 明;补送货物必须在每日9:00前送达,否则按合同约定给予处罚; 10.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单位和个人购买非伙食性开支物品 。
(三)其他要求 1.签订合同时,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函 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服务时间2年(合同1年1签),期间由预成交的供应商按照配送要 求进行配送; 3.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拟制项目服务方案并根据内容做出相应的商 务承诺,同时编制配送服务计划: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和运输 装备情况。管理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管理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突 发应急处理措施、安全防范措施; 4.如遇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无法进行的,经双方协商解决,货款按照 实际已配送数量和单价进行支付(单价以最近一次市****
(四)违约处罚 1.未经采购单位批准,随意更换运送车辆或服务团队人员的,每次 处罚1000元,三次(不含)以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未按约定时间送货,每次处罚2000元,三次(不含)以上扣除全部 履约保证金; 3.未按采购单位的要求配送相应规格(标准)的食品,采购单位有权 拒收并要求替换,同时处罚500元/次,三次(不含)以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4.发现弄虚作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拒收并 要求替换,同时处罚1000元/次,三次(不含)以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 金; 5.未按要求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检测报告的,每次处罚1000元, 三次(不含)以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6.响应不及时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替换货物的,每次处罚2000元, 三次(不含)以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7.配送含违禁食品(如禁用添加剂等),每次处罚5000,三次(不含 )以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8.发现3次(含)验收不合格同种食品,后续再发生,每次处罚1000 元,三次(不含)以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9.服务团队人员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或擅自更换服务团队人员,每次 处罚2000元,并责令10日内完成整改,三次(不含)以上扣除全部履约 保证金; 10.出现失泄密隐患等违反采购单位规定问题的,每次处罚5000元, 三次(不含)以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1.态度恶劣,不配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每次处罚500元,三次(不含 )以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2.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 供应商应继续按原合同要求服务至采购单位重新选取新的供应商服务为 止,拒绝服务的采购单位按已(含预)支付的供应款3倍予以处罚并按规 定及流程上报上级业务部门予以禁采及拉黑等处罚; 13.其他未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履约的,每次处罚2000元并责令整改 ,三次(不含)以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14.不配合采购单位检查要求或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处罚2000 元,三次(不含)以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5.其他未在约定内的,由双方协商处理;造成影响或损失的,采购 单位有权自主决定。 相应扣罚款项可从履约保证金或预付供应款中扣除。
(五)争议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争议时,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确无 法达成共识的,可诉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四、公示时间: **** - ****
五、反馈渠道
线上反馈邮箱:****@qq.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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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