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监狱乐山片区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米面油猪肉)集中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四川监狱乐山片区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米面油猪肉)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9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约定之日起至****,具体配送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
采购包2:合同约定之日起至****,具体配送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2: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复印件;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应提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采购包2:无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牵头单位)、四川省雷马屏监狱、四川省嘉州监狱、四川省雅安监狱。
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3.预算金额:01包:****.00元;02包:****.00元;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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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