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自卸车租赁(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省道306线官亭至巴燕段道路整治工程GY-SG1标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水稳级配混合料、沥青混合料运输自卸车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项目为道路整治工程,项目工期243天,设备使用地点位于青海省****,工期紧、任务重,存在高海拔、交通不便、环境较为恶劣、道路崎岖、弯道急、坡度大、施工便道路况差、施工期间实行半封闭道路施工间断放行、运输风险较大等客观因素。
2.2 招标范围:水稳级配混合料、沥青混合料运输。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设备必须是正规设备制造厂家生产并具有设备出厂合格证明。
(3)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2025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3.6 投标人中标后,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实地考察工作要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内设备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25日 11时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 11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20000元;
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0.1 付款条件: 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60天内支付100%款项。
10.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 ;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 ****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无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
| 1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数量 | 单位 |
|---|---|---|---|---|---|
| 1 | 自卸汽车 >20t | 15台31吨自卸车 | 1% | ****.**** | 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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