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江西水电公司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双良包头市园区绿色供电项目42万千瓦风电场B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电缆终端及附件采购项目
竞价采购公告
各报价单位:
因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双良包头市园区绿色供电项目42万千瓦风电场B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电缆终端及附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贵公司对所询价材料按要求进行报价(请务必注意线上报价须与书面报价一致,若不一致时将以书面报价为准),于****(星期六)10时30分前将投标报价上传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品牌要求 |
| 1 | 3kV电力电缆终端及附件 | ZC-YJY23-1.8/3kV-3*240mm2 | 三相/套 | 120 | 户内 | 3M中国有限公司、北京ABB、德国KP(PfistererChimna)、普瑞司曼、库柏 |
| 2 | 10kV电力电缆终端及附件 | ZC-YJY23-8.7/15kV-3*300mm2 | 三相/套 | 80 | 户内 |
二、采购要求及报价方式
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采用逆向竞拍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含13%税)、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指导安装、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1.1所供产品均需原厂生产:3M原厂地上海,ABB(日立)原厂地北京。
1.2生产制造厂家须提供制造电缆及附件的生产资质,制造厂家和投标工厂出具的实验报告名称一致。
1.3不接受任何代工及贴牌产品。
2、供应商应遵循“合理低价”原则进行报价,并承诺其报价是基于成本、市场和合理利润的科学判断(附件二、关于报价不低于成本的承诺函)。经查实,供应商的报价被评审认定为“恶意低价”(即明显低于成本、缺乏合理依据,旨在扰乱正常竞价秩序),将被列入公司(或集团)受限供应商名单。
3、交货期:暂定****(具体以项目部供货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5、质量标准或要求:
5.1.1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具体指标有差异的按较高标准执行。
5.2按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制造。
5.3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期:
5.3.1在产品质保期内,由投标人负责对所供产品为采购人进行免费的技术指导(包含但不仅限于现场服务、电话及邮件指导)。
5.3.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本项目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投标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项目整改费用及相关损失,直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6、质保期:1年
7、运输方式:厂家自定。
8、包装方式:厂家自定(满足国家相关产品运输标准要求)。
9、本次招标将收取投标保证金
(1)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2000元整
(3)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10时30分前送达开启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
(4)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
(5)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6)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②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③经查实,供应商的报价被评审认定为“恶意低价”(即明显低于成本、缺乏合理依据,旨在扰乱正常竞价秩序)。
10、响应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0.1投标人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10.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2年起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10.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1、响应文件须提交资料:(1)投标代表法人委托授权书、投标报价汇总表等;(2)生产制造的资质证明文件;(3)供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4)供方廉政承诺书;(5)售后服务承诺书;(6)商务(包含合同内偏差)及技术偏差表。
12、响应人如对招标条款有任何异议需在投标文件中以商务偏差表的形式明确列出,未提出视为响应全部条款。
13、成交确定原则:报价最优。
14、中标供应商应配合在电建云链进行线上合同签约。
15、付款方式:
15.1结算:一票制,产品的结算数量以实际到货为准。
15.2付款:
15.2.1支付形式:包括银行承兑、转账、其他方式(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信用证等金融产品),卖方均接受买方其中任何一种支付方式,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银行电子承兑贴息费由卖方承担)。
15.2.2过程付款:卖方产品全部货到买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随货相关资料核对无误后支付批次货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后支付批次货款的45%(或产品到货二个月,先到时间为准)。
15.2.3质保金:以现金形式质保,质量保证金为实际供货总价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后1年(或产品到货1年,先到时间为准)退还。待合同材料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或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卖方维修处理符合买方要求,如有索赔待合同材料索赔完成后,且在买方收到下列文件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质保金不计利息;
15.2.4在支付上述各笔款项时,买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
二、附件一、报价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
邮 编:330201
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
电力工程公司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