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各旗县****食堂食材(粮油类)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上传时间:**** 17:13:22
锡林郭勒盟各旗县****
食堂食材(粮油类)框架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KRZBXM2025-29(KJCL-01))
锡林郭勒盟各旗县****食堂食材(粮油类)框架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KRZBXM2025-29(KJCL-01))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操作采购规范释义》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 1 日(****-****)。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折扣(%) | 质量(真实性承诺) | 框架服务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审情况(综合排序) |
| 2 | 正镶白旗****食堂食材(粮油类) | 第一 | 山西绿联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 97.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新合同签订前一日止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 第二 | 呼和浩特市金利宝商贸有限公司 | 98.5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新合同签订前一日止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 第三 | 内蒙古禧来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7.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新合同签订前一日止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 6 | 二连浩特****食堂食材(粮油、副食、猪肉、鸡肉、蔬菜、水果、调料类) | 第一 | 锡林郭勒盟宏蓝商贸有限公司 | 99.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新合同签订前一日止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 第二 | 锡林郭勒盟升阔商贸有限公司 | 98.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新合同签订前一日止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 第三 | 锡林郭勒盟叁杨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新合同签订前一日止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 7 | 镶黄旗****食堂食材(粮油类) | 第一 | 镶黄旗草原白马超市 | 98.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新合同签订前一日止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 第二 | 镶黄旗新宝拉格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 | 90.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新合同签订前一日止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 第三 | 西乌珠穆沁旗亿升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新合同签订前一日止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 9 | 太仆寺旗****食堂食材(粮油类) | 第一 | 太仆寺旗小封果蔬超市 | 99.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新合同签订前一日止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 第二 | 呼和浩特市金利宝商贸有限公司 | 97.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新合同签订前一日止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 第三 | 内蒙古禧来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7.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新合同签订前一日止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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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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