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其 沥青混合料用碎石材料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沥青混合料用碎石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财政资金,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沥青混合料用碎石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元
4.项目供货地点:上高县野市****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沥青混合料用普通碎石(材料)采购,主要为黑颜色非煤矸石类的石灰岩碎石(详见清单详细表),预计需求量为10万吨,实际需求量以站点用量为准。
| 材料名称 | 规格 | 暂定数量(T) | 全费用综合单价(元/T) | 总价(元) | 备注 |
| 石粉 | 0-5mm | 20000 | 50 | **** | 1.本项目材料数量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2.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材料清单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 瓜米 | 5-10mm | 25000 | 52 | **** | |
| 小1-2碎石 | 10-15mm | 20000 | 63 | **** | |
| 大1-2碎石 | 15-25mm | 20000 | 63 | **** | |
| 1-3碎石 | 20-30mm | 15000 | 61 | 915000 | |
| 预算金额(元) | 人民币伍佰柒拾叁万伍仟元整(¥****元) | ||||
注:①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原材料成本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仓储费、利润、税金等一切与标的物有关的价格以及所有不可预见费用(即从出厂地送达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的全费用价格),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②本项目材料数量为暂定量,中标后作为合同的签订依据,即合同总价=投标单价×暂定数量;
③项目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即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的收货磅单数量)为准,结算总价=中标单价×实际供货数量。
④在供货期间,一律按中标单价结算,不随市场行情涨跌而变动。合同期间供方不能以材料价格上涨和其他各种原因为由延误供料,如因此延误供料造成采购方损失,供方应全额赔付(在货款中直接冲减)。
四、计划供货期:
本项目供货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供货结束,供货计划具体以实际供应计划为准。签订合同后采购方向供应商发出订货单,供应商按订货单要求供货,并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投标人如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经生产厂商授权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六、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西省宜春市****
3.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0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上高县****
八、开启
1.时间:****0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上高县****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时可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电子邮件方式只需发送以下资料至****@qq.com【招标代理】邮箱);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或逾期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上高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3. 招标监督部门
名 称: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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