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2026-2028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函
(采购需求公示)
致相关采购当事人:
我中心受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委托将对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2026-2028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现将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原文转发(详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附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相关采购当事人依法提出采购需求书中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将提出的意见及时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采购需求。征求意见时间自****至****。
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提出,并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方式送达我中心,同时将意见函电子版发送我中心邮箱。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提出意见的,采购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意见函件应注明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征求意见受理时限:三个日历天。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163.com。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需求公示供应商反馈意见函
采购人(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026-2028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如下:
□资质要求具有倾向性(详见附件)。
□技术需求具有倾向性(详见附件)。
□其他需要澄清明确的问题。
具体为:(请逐条清晰表述)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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