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
专业领域:计算机与软件,电子信息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和技术基础,具备与申报课题相当的保密、安全、质量、财务管理能力。
2.允许多家单位自愿联合申报,但必须明确唯一责任单位(牵头申报单位);牵头申报单位应对联合申报单位的承研能力、保密资质等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申报涉密研究课题(或者下设课题)的单位应具有相应保密资质,如保密资格证书过期的,应提供由保密资格认证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续审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公开课题或课题中不涉密的研究任务,可联合不具备涉密资质的单位承担,由牵头申报单位负责做好保密管理、承担保密管理责任。
4.不受理已列入各类科研诚信失信名单且尚未解禁的单位和申请人申报(含参与申报)。申报单位应严格落实科研诚信要求,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负责,申报过程中如发生科研失信行为,申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5.不接受外资参股单位的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外永久居留权。
6.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负责。
7.申报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申报课题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课题申报负责人。
(二)申报团队
1.课题申报负责人应与申报单位有正式的劳动关系或隶属关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同一批次指南,课题申报负责人作为牵头人员限报1个课题,限参加2个课题。
3.课题申报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外永久居留权。
(三)申报内容
1.提交的指南课题实施方案必须满足指南课题明确的研究目标及主要内容、主要指标、成果形式、技术成熟度、研究周期、经费限额等要求。
2.除指南课题明确允许外,不可只申报部分研究内容;根据自身研究条件和基础,申报单位可缩短研究周期。
3. 提交的公开类指南课题实施方案,需严格做好脱密处理,不得含有涉密以及涉及敏感信息。
二、申报材料准备与提交
(一)申报材料准备
1.按照模板要求准备某工程(二期)基础研究课题实施方案。
2.指南课题不进行网上咨询与答疑,每项指南附有咨询电话,可通过电话沟通了解指南内涵,确保提交的指南课题实施方案编写符合要求。
3.按要求准备下述纸质版资料:①指南课题实施方案正式版2份(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审批并署名);②指南课题实施方案盲评版2份(不盖单位公章、不署名);③保密审查单1份(加盖单位公章);④对于联合申报单位,正式版仅加盖牵头单位公章;附联合申报说明,说明加盖公章。
4.按要求准备下述电子版资料:①指南课题实施方案盲评版word可编辑版本1份、PDF版本1份;②指南课题实施方案正式版word可编辑版本1份、PDF扫描版1份(均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审批并署名);③保密审查单PDF扫描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
5.指南课题及参考附件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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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提交
1.对公开类指南课题,可通过邮寄方式或现场申报方式提交纸质版资料、电子版资料(提交光盘/U盘),其中电子版资料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提交。
2.对涉密类指南课题,仅支持现场申报方式提交纸质版资料、电子版资料(提交光盘),对非现场申报方式不予受理。
3.具体受理工作安排:
线上/邮寄受理时间:截止日期为****,逾期不予受理。
线上受理邮箱地址:****@cardc.cn
线下受理时间:****-30日,9:0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线下/邮寄受理地点:四川省绵阳市****
联系人员及方式:
代工:****(管理办公室)
刘工:****(管理办公室)
粟工:****(技术咨询)
三、申报材料审查与评审
指南课题申报材料的评审工作按照形式审查、书面评审和会议评审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形式审查
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1.申请材料不齐全;
2.指南课题申请材料的编号、名称、研究周期、经费等信息与指南课题不符;
3.指南课题申请材料盲评材料样式与规定不符或者有特殊标记;
4.申请材料未按要求盖章或签字;
5.申报单位保密资质不满足申报课题密级要求;
6.申报公开课题时未提交《保密审查表》或《保密审查表》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公章不符合要求;
7.申报经费超过指南课题所列的经费限额;
8.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情况。
对于形式审查未通过的申请材料,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书面评审
对通过形式审查且申请单位超过5个的指南课题先进行书面评审(盲评),再进行会议评审;不超过5个(含)的指南课题直接进行会议评审。
书面评审通过邀请专家集中盲审指南课题申请材料的方式实施,申请人不到现场答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视为通过书面评审:
1.得分不低于60分;
2.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5名。
(三)会议评审
工程综合管理办将在完成书面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会议评审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会议评审注意事项如下:
1.会议评审按照听取申请人汇报、提问与答辩、现场资料查询、专家个人打分的程序进行。
2. 申请人本人应当赴会议现场进行汇报答辩。因特殊原因无法赴现场汇报答辩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综合管理办许可后方可更换汇报人;未经综合管理办许可,由非申请人汇报的,最终得分扣5分。
3. 会议评审采取百分制,其中技术分90分,价格分10分。技术分由全部技术专家按照评分规则独立打分,最终结果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价格分包括价格合理性(4分)和经济可行性(6分)两部分。
价格合理性分值由所有技术专家和价格专家独立打分,最终结果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经济可行性分值由价格专家根据公式计算给出,具体计算方式为:以技术分最高单位的报价为评审基准(3分),各单位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比基准价高30%以内的,每1%(含)减0.1分,比基准价高30%以上,减3分;各单位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比基准价低30%以内的,每1%(含)加0.1分,比基准价低30%以上,加3分。如果技术分最高单位的价格合理性分值小于2分,将按照技术分由高至低顺次,选取下一名次单位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
4.会议评审结束后,评审组组长现场公布申请单位的得分与排序。
5.对于仅有一家单位申请的指南课题,将根据《某工程指南课题立项价格评审工作程序》单独组织审价确定课题经费后签订合同,课题验收时不再另行组织审价。
四、结果公示
会议评审后,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仅受理实名提出的异议。
附件:1.某工程(二期)基础研究指南课题(第一批)
2. 某工程(二期)基础研究指南课题实施方案(模板)
3.某工程(二期)基础研究指南发布与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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