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电子送达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将采购电子送达服务,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书电子送达服务
2.采购方式:比选
3.采购内容:法律文书电子送达服务
4.采购控制价:服务期3年,预计总送达案件数量约9900件,单价34元/件,三年总价33.66万元,合同一年一签。报价高于此预算为无效报价,按实际单价*数量结算。
二、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派驻至少1名工作人员到本单位开展送达工作;人员、设备、耗材等(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脑等设备;电话费、短信费、电话闪现提醒业务资费、工作耗材等)由供应商承担。
派驻人员需善于沟通交流,亲和力强,有较强保密意识等胜任法院送达工作的基本要求。
办理电话闪现提醒业务,提醒内容为“来电是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法律文书送达专线,请放心接听。”
送达成效:从接到任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达;电子送达成功率达80%以上(电子送达成功人次/总推送电子送达人次)。
付款方式 :每季度付款,根据当期实际单价*数量(送达成功案件量)核算金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
1.报名及资格审查:请****上午9:00-12:00在内江市****
2.投标:各投标人在****上午9:30到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楼会议室现场进行投标,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要求
1.提供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盖有供应商鲜章的报价单(报价需报单价和总价);
以上资料必须密封盖章。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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