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关于分类解决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听证会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不动产登记问题,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推动化解存量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问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拟定了《关于分类解决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需要组织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上午9:3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听证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五楼会议厅。
三、参加听证人员:预计15-20人,包括但不限于市****
三、报名须知
1.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我局将根据听证事项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按报名前后顺序确定听证会代表。
2.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在****(听证会开始5天前)前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听证申请书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联系方式、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等(注:在提交申请书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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