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公开比选采购项目
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民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二)项目预算:20万元(最高限价)
(三)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四)项目包数:1个包
(五)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应执业证明);
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资信证明或承诺函);
3.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缴纳证明或承诺函);
5.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 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7. 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对象:嘉禾街道办以及九莲街道办辖区****
主要服务内容:
建立社区****
建立康复健康档案、精康服务相关制度、年度计划表;
康复训练、用药指导、心理咨询等;
提供免费预约心理咨询服务;
保密管理患者信息。
提供全年不低于3400人次的服务
服务清单(年度频率):
附件注:以上服务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按民政评定标准,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后拨付;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安全责任:由比选申请人全权负责;
争议解决: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验收标准:按国家或行业标准组织验收。
文件获取与提交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需提交单位介绍信/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获取时间:****—12月3日
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17:00;
提交地点:卫生中心5楼505党政办公室;
备注:不接受邮寄文件。
注意事项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承诺内容真实性将事后核查,虚假承诺将追究法律责任;
若申请人为分公司/分支机构,需由该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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