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院拟对膳食科西点类食品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国内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内容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 膳食科西点类食品 | 2年 |
供货时间为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期内,如乙方不履约合同或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不予续约或提前终止合同。)
技术、商务需求:附件一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付款方式
乙方货款在甲方收到其提供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按月结算。
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与要求 |
| 1 |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西点类食品采购项目 |
| 2 |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采购需求。 |
| 3 | 招标报价及费用: 本项目招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不论招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 4 | 招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招标保证金。 |
| 5 | 现场踏勘:不设置现场踏勘。 |
| 6 | 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实施工作 实施地点:丽水市中医院 |
| 7 | 招标响应文件组成:正本1份;副本2份。 |
| 8 | 本次招标仅接受纸质标书,允许现场递交。 |
| 9 | 开标时间:****14时开标地点: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五楼圆厅会议室。 |
| 10 | 评审办法及标准:详见本文。 |
| 11 | 招标结果公告:公开招标结果公告于丽水市中医院网站。 |
| 12 | 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于丽水市中医院网站。 |
| 13 | 招标保证金退还:/ |
| 14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履约保证金。 |
| 15 | 咨询电话:技术咨询:柳老师 ****;商务咨询:季老师 **** |
六、适用范围
本公开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评审、确定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定义
1.“采购单位或采购人”系指丽水市中医院。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招标响应文件的单位。
3.“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档、信函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八、招标委托
如供应商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招标费用
不论招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特别说明
★1. 供应商招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
2. 供应商在招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招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招标响应文件。招标响应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参与招标当事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供应商认可采购单位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提出疑义。
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