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北京
我部于**** 发布了****无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8:30:00,更正为:**** 08:30: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格式文件中价格构成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近3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有误。
其他内容不变
(1)刻录完成后,请及时复核是否刻录成功。(2)请各投标(报价)供应商提前到达投标现场,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密封完好的《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以及《PDF版投标(报价)文件》各2份,每种类型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共6份光盘(3个信封),提交采购机构。(3)投标(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涉及具体项目问题,请联系前附表中的项目联系人,如电话无人接听,可通过短信形式将项目信息及问题发送至联系人。多次联系仍无法解决的,可将有关问题反馈至监督部门。(4)提醒注意!!!投标(报价)人获取采购文件后确认参加后续采购活动时,请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点击确认报名,否则将报名不成功,无法参加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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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