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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至阳谷高速公路PPP项目2025-2027年度日常养护招标补遗公告(第01号)

山东聊城 全部类型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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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铁建投资/点击登录查看
发布时间:****
投标截至时间:**** 09: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阿至阳谷高速公路PPP项目2026-2027年度日常养护

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

原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60分。

注:只有通过商务及技术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40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Z=D 平均-(Nmax-Nmin)×T

其中:D 平均—全部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Nmax—全部投标报价中的最高报价;

Nmin—全部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T—调整系数,在开标会上从-0.1、0.0、0.1、0.2、0.3 中随机抽取。

若计算出的评标基准价高于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招标限价的,以最高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施工

组织

设计

30

施工总体计划

8

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有针对性。

针对本项目现场情况拟定方案

5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拟定方案,方案具体合理、有针对性。

针对所申请项目的施工重点、关键点难点的技术方案及方法、技术措施

5

申请项目的技术方案、工艺、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有针对性,施工有专项措施、施工措施安排等。

质量、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4

质量、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有针对性。

安全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4

安全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有针对性。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4

项目风险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措施切实可行、有针对性。

综合评审依据:以上评审因素中缺少1项视为评审不合格,即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文件。

2.2.4(2)

主要

人员

8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2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

2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

2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桥梁工程师

2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2.2.4(3)

其他评审因素

20

施工业绩

20

①满足最低要求得5分;

②每增加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得3分,最多得20分。

2

履约信誉

2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2.2.4(4)

价格评审

40

投标报价

40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报价得分=40-偏差率×100×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40+偏差率×100×0.5。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见评标办法附表一“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2.1.2 见评标办法附表一“资格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第一信封(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

(2)第一信封(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

(3)第一信封(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的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

2.2.4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得分+技术得分+评标价得分±信评得分。

3.2.5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2.6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2.7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8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9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询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如发现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现变更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抽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抽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合格制。

注:只有通过商务及技术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100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2(1)

施工

组织

设计

0

施工总体计划

0

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有针对性。

针对本项目现场情况拟定方案

0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拟定方案,方案具体合理、有针对性。

针对所申请项目的施工重点、关键点难点的技术方案及方法、技术措施

0

申请项目的技术方案、工艺、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有针对性,施工有专项措施、施工措施安排等。

质量、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0

质量、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有针对性。

安全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0

安全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有针对性。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0

项目风险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措施切实可行、有针对性。

综合评审依据:以上评审因素中缺少1项视为评审不合格,即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文件。

2.2.2(2)

主要

人员

0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0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

0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

0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桥梁工程师

0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2.2.2(3)

其他评审因素

0

施工业绩

0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0

履约信誉

0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2.2.3

价格评审

100

投标报价

100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式:

(1)有效报价平均值(P)。当有效投标数量<6时,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格参与P值的计算;当有效投标数量≥6且<10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有效标,其余有效标的投标报价格参与P值的计算;当有效投标数量≥10时,去掉两个最高和两个最低有效标,其余有效标的投标报价格参与P值的计算。当数量大于15家时,应按比例去掉最高和最低家数(控制报价离散性),其余有效标的投标报价格参与P值的计算。

(2)招标人根据本次招标项目情况设定5个数值,具体为1%,1.5%,2%,2.5%,3%,将设定好的N值分别标注于对应数量的公证用球,放入密闭摇球机。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中随机确定一名摇号人员,招标全过程需遵循公平、公正、无利害关系原则。摇球人员启动摇球机,随机摇取一球,确定N值。

(3)评标基准价C=(招标控制价*A+有效报价平均值*B)*(100-N)%,其中A、B为权重,A+B=100%(A=50%,B=50%)。

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1)投标报价偏差率β=(投标人投标报价-基准价C)/基准价C。偏差率保留2 位小数;

(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0-β*100*E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0+β*100*E2;其中E1=1,E2=0.5。

3.信誉评价扣分

以铁建投资《关于2025年上半年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中考核结果作为扣分依据;

(1)在信用评价B级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得分倒数第二名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初步得分的基础上扣1分作为最终报价得分,得分倒数第一名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初步得分的基础上扣2分作为最终报价得分;

(2)在信用评价C级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初步得分的基础上扣3分作为最终报价得分;在信用评价D级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通过第一阶段评审;

(3)中标人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若以集团公司名义中标,中标人下属单位中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后两名、C级、D级的,不得参与中标项目施工。

(4)未在《关于2025年上半年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内的投标人不扣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抽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审,相关审查内容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的投标人,可进入第二阶段。若通过技术商务评审的投标人少于5家重新组织招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报价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推选中标候选人;如报价评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评分、报价都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用摇球等随机方式在开标现场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 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其他评审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审标准

(1)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其他因素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 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进行评审。

3.2.2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5家。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结束后, 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 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 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 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 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 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 (金额) 虽然一致, 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 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 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

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 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 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 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 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 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 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 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 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三、其他补充事宜:各投标人须用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聊城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箱:****@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聊城高新区****

联系人:杨晓婷/唐慧珑

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发布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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