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运营公司收费站美化和靓化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襄阳运营公司收费站美化和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2采购编号:****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襄阳市。
1.4采购内容及范围:采购人拟征集供应商实施襄阳运营公司收费站靓化和美化项目,主要包括东津、峪山、襄阳东、襄阳北、隆中、襄阳西、神农架等7个收费站的岛台和中分带花箱增设工作,包含花卉修剪、除虫、施肥、更换,养护期为1年。
1.5采购限价:****.13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及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工期设置为90天,养护质保期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_(推荐候选供应商或选择预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武汉市****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点击登录查看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
联 系 人:梅期和
联系方式:****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最低要求 |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 近五年独立承接过1项绿化施工项目或绿化养护项目。 |
注:
1、近年承担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近五年是指****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4、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企业信誉要求 |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 项目经理 | 1 | 1、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近五年至少担任过1项绿化施工或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1 | 近五年至少担任过1项绿化施工或绿化养护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人员要求的建设规模、人员任职情况、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2、供应商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3、近五年是指****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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