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于****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招标网上提交的果子街稻田公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因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经核实需调整工程量清单的原因,现将原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1.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中的第 4 页“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57925.61元”变更为:“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57368.29元”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第4页“中介预算为¥457925.61元,其中不含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5368.68元。本项目下浮率为10%,即投标上限价为¥412133.05元,其中不含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5368.68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变更为:“中介预算为¥457368.29元,其中不含税安全生产措施费为¥5365.59元。本项目下浮率为10%,即投标上限价为¥411631.46元,其中不含税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低于¥5365.59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第7页“
| 工程名称 | 数量 | 工期 | 投标上限价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 果子街稻田公园 | 一宗 |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40个日历天。 | 人民币412133.05元 | 其中不含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5368.68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变更为:“
| 工程名称 | 数量 | 工期 | 投标上限价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 果子街稻田公园 | 一宗 |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40个日历天。 | 人民币411631.46元 | 其中不含税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低于¥5365.59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原“工程量清单”调整,将重新把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发送给各报名供应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中山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中山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284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点击登录查看
发布时间:****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