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皖线转运混油公路运输服务项目的危险化学品运输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包编号:
lyzyq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19:00:00
**** 17: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获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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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09:00:00
开启时间:
**** 09:0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开启方式:
线上
采购包内容:
为保障国家管网山东分公司鲁皖线混油拉运至炼厂进行回炼加工,需要专业的危化品运输公司进行混油拉运。储油罐内无法进行油品长期存放,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因此需将混油品进行处理,按山东分公司要求需运输至济南炼、青岛炼厂等指定炼厂进行混油处置。鲁皖线每年产生混油,按需向济南炼厂、青岛炼厂、齐鲁石化、弘润石化及甲方指定地点转运
响应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业绩要求 ****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至少具有1项类似危险化学品运输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良好且无安全质量事故。无法证明上述信息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 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等扫描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等签发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响应予以否决。 3 财务要求: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2024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4 信誉要求: 4.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复印件) 4.2 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4.3 ****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注:上述网站查询以评审时采购小组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响应人存在上述问题的将被否决。 4.6 人员要求: (1)至少担任过一次危险化学品运输类项目负责人。 (2)车辆驾驶员及押运员需为运输公司员工,提供签订劳务合同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且具有相应危化品车辆驾驶资格等证明文件。 5 其他要求: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5.2 响应人须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5.3响应人参运自有车辆不少于10辆,且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相关部门每年核发的《罐体定期检验合格证书》; 响应人参运自有车辆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商业保险,且商业保险必须购买承运人险(道路危险货物)。 响应人须提供每台自有车辆行驶证、罐体定期检验合格证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保险和承运人险扫描件或复印件
05 天 06 时
公告内容:
详见附件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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