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 清
[编号:**** 澄清-01]
现就实小周边区****
1.技术标对于标题编号形式是否有要求(如第一章、第一节、1.1等),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明确了总工期36个月,未明确具体开竣工时间及设计周期,请明确未明确的情况下是否投标人可以自行考虑。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
3.请提供本项目CAD 版图纸,便于平面布置及施工整体安排。
答:当前阶段不提供。
4.本项目是否需要为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提供办公室及宿舍,如需提供,请明确具体间数。
答:需要提供。
5.本项目临建办公区生活区是否有指定位置
答:无指定位置。
6.招标文件P34采购方案评分因素第一项“总体进度”是指项目整体进度还是采购进度,请明确。
答:是指采购方案的总体进度。
7.请提供本项目勘察报告。
答:当前阶段不提供。
8.是否可提供本项目基坑支护图纸。
答:当前阶段不提供。
9.招标文件P19“10.15特别提醒中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整体招标,分期建设”,请明确本项目分几期,具体如何分期(按楼栋、按地块),分期具体时间安排(一期什么时候交付,二期什么时候开始和交付...) 。
答:详见招标文件。
10.资格要求的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是否也满足要求;
答:是。
11. P34中有效设计业绩若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单位是否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才满足加分要求。
答:是。
12. P34中有效设计业绩要求的独立承接该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是否指独自投标(非联合体投标)设计项目的设计单位。
答:是。
13.由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勘察单位竣工验收意见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否也符合业绩要求。
答:是。
1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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