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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
点击登录查看就 荆州港到 点击登录查看码头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船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58,300
5. 发货地: 荆州港
6. 到货地: 点击登录查看码头
7. 报价单位:元/吨
8. 船期: **** 至 ****
9. 受载期: 无
10. 滞期费:
11. 装率(吨/天);无
12. 卸率(吨/天):无
13. 卸港条件(满载吃水(米)):
14.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 14:11:42
四、船舶要求
1. 船舶要求:。
2. 船龄限制:。
3. 船级社:。
4. 船籍:。
五、竞价主要条款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承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煤炭货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运输货物、数量及收货人:
1.1、运输货物:煤炭
1.2、所属煤矿: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承运数量:【5.83万吨±10%】,具体以实际拉运数量为准。
1.4、装运地点:荆州煤港
1.5、收货人:点击登录查看
1.6、交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码头
1.7、执行期:****至****。
二、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全程运输,调派符合甲方委托运输货物数量的船舶,按甲方要求自装船港运输至点击登录查看码头。
三、备船时间:
3.1、乙方在未收到甲方竞价确认前,与甲方没有合约关系。乙方在每次接到甲方委托后应在5日内组织符合规范及数量要求的船舶至甲方指定装船港口,以报港时间为准,逾期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本合同。
3.2、乙方应在每次计划装船时间24小时前向甲方提供所调派的全部船舶资料。
四、运输质量:装船时,甲方可派工作人员现场监装,装船完毕检验遮盖及封仓后可派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承运的船舶技术条件不污染甲方煤炭质量及造成数量损失,承运质量须符合第九条要求。
五、运输费用:(含税9%)
5.1、物流等费用
| 起讫地点 | 运价 | 备 注 |
| 荆州煤港-点击登录查看码头 | 元/吨 | 此运费包含但不限于全程运费、城陵矶转驳费、税费及保险费等。 |
5.2、双方签订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按合同量10元/吨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所有煤炭运输并办理完结算后,乙方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六、滞期费及途损奖罚:
6.1、船只滞期费:甲方不承担船只途中滞期费用,乙方船只到达甲方码头(以报港日期为准)等待接卸时间超过6天以上时,超过时间按0.5元/吨﹒天向乙方支付滞期费用(核定数量以到厂数量为准),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
6.2、途损奖罚:
6.2.1全程允许数质量损耗率:
全程允许数质量损耗率=1%+100÷装船港商检热值
6.2.2实际到厂数质量损耗率:
实际到厂数质量损耗率=(装船港商检数量×装船港商检热值-到厂验收数量×到厂验收热值)÷(装船港商检数量×装船港商检热值)。
6.2.3具体奖罚标准如下:
①实际到厂数质量损耗率低于全程允许数质量时,运费无奖罚;
②实际到厂数质量损耗率大于全程允许数质量时,对于超出的部分由承运方按照损耗超出部分货物价值全额进行赔偿,总的数量损耗赔偿金额=煤炭买卖合同结算单价×装船港商检数量×(实际到厂数质量损耗率一全程允许数质量损耗率)。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
7.1、结算方式及依据:一票制结算,以到达甲方指定的接收单位实际计量数据作为结算数量,凭水路运输发票及水路货物运单及货物运输保险单等结算资料至甲方结算。按本合同条款第八条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在结算中一并扣除。
7.2、付款方式:乙方凭有效水路运输发票向甲方结账,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银行工作日内以银行现汇转账方式支付全部款项。
八、双方义务及违约责任:
8.1、乙方在船舶离开装船港前须按要求购买货物保险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全程运输的货物运输保险单的传真件或图片或原件,且《保险凭证》的被保险人应明确为甲方,由于乙方未能及时提供货物运输保险单而产生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若被承保煤炭发生意外,甲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低于实际货物损失价值,乙方须另行赔偿甲方的其余部分损失。
8.2、乙方组织承运的船舶须具备以下技术规范:
8.2.1符合海事检定及营运检定规则的证照齐全;
8.2.2具备GPS定位系统且设备维护良好、船舶安装有货舱全景摄像头并可全程监控且能保存摄像资料、备有可严密覆盖装载货物的覆盖物、对覆盖物与货舱进行绑定并为不可解除的一次性封铅。
8.2.3船只必须装有AIS系统,并在承运期间保持开启状态。否则对未装有AIS系统船只考核1000元/船,对装有AIS系统但未开启,每发现一次,考核200元。
8.2.4具备水尺检定的基本要求。
8.3乙方负责甲方货物在承运过程中的安全,保证货物不混装、不污染、不短少、不灭失,起运港装载完毕后,打灰印、并拍照、覆盖货物(受载货物必须完全遮盖到位,雨水不能存于舱内)、封铅等相关货物安全措施,目的港原船原样交接,如遇大风大雨等特殊情况当时无法遮盖雨布的,须在天气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48小时内补盖雨布。到达甲方码头,如果灰印、封铅、覆盖等措施不到位,每发生一船/次按2000元/船次考核,并从当次结算中扣除。如果发现货物被盗,则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3.1各程船只受载起航时需在甲方鉴证下做好封签措施,到港接卸前需在甲方鉴证下进行对照检查,如受载船舶未作“封签”措施或对照检查发现不符合,则乙方需对该批次煤炭数量及质量总体亏损率超过1.0%以上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数量及质量总体亏损率=(装船港商检数量×装船港商检热值—到厂验收数量×到厂验收热值)/(装船港商检数量×装船港商检热值),赔偿金额=煤炭买卖合同结算单价×装船港商检数量×(数量及质量总体亏损率-全程允许数质量损耗率)。当同时符合途损奖罚条款和数量及质量总体亏损率考核条款时,考核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如受载船舶封签、覆盖等措施到位并能提供全程影像资料进行证明,则免除该项数量及质量总体亏损率考核。
8.3.2乙方调用船只应保证船底平整,禁止采用单体船或中间带隔板的深舱船承运到电厂码头的航程,每发生一船/次按2000元/船次考核,并从当次结算中扣除。
8.3.3 船只停泊时如造成码头建筑或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8.3.4乙方应按码头接卸管理规定及环保要求,禁止锚地待卸及靠泊作业船只往江内排放污水及其他废弃物,每发生一船/次按2000元/船次考核,并从当次结算中扣除。
8.3.5乙方应采用带棚架的船只运载,无合格棚架的船舶运费按1元/吨进行核减。
8.4、如发生运损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货物损失;如因不可预计的因素造成甲方煤炭的灭亡及损失,由乙方负责受损煤炭向相关责任单位及保险公司理赔的义务。
8.5、乙方应加强装船、卸煤和运输安全管理,承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8.6、货物运输途中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造成的关联责任由乙方承担。
8.7、装船发航后,乙方应及时将船舶装载吨位、发航时间、接驳时间等信息及时告知甲方,各承运船只货物照片及影像资料完整传至甲方。
8.8、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变动以及市场大幅变化的情况,对甲、乙双方交易价格造成影响的,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进行价格调整。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约定的执行期。
10.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3. 联系电话:****
七、备注
八、附件
九、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cdt-r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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