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
“非现场治超”项目所需的软硬件产品,包括信创服务器2台,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1台,防火墙1台,以太网交换机5台,全千兆工业级管理型POE交换机1台,车头900万抓拍单元8台,车尾900万抓拍单元8台,车侧500万抓拍单元10台,4路智能终端管理盒5台,8寸400万红外网络球机6台,网络硬盘录像机3台,配电控制系统6套,超融合软件(含超融合服务)1套,治超平台软件1套。
1.2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附件)》。
1.3交货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4供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
1.5质保期要求:自终验合格证书签发第二日起至少提供36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为100%。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00元(未含税总价),****.00元(含税总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 标包1 | ICT集成开发服务 | 项 | 1 |
2.1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
2.2须至少提供1份****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止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系统集成类或网络设备销售类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且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
2.3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2.4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不接受信创服务器、车头900万抓拍单元产品的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信创服务器、车头900万抓拍单元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如为制造商投标,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如为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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