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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84,147.3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工程周期: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30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是 工程量清单: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1.对院区门诊、医 技、住院部的天面 防雷设施进行改 |
1 |
76,729.05 项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施工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 |
2 |
施工人员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人员必须有:项目负责人1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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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 验评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供应商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 停工和返工时,成交人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
4 |
保修及售后服务:本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装饰安装 工程保修期限2年,室内外防水补漏工程保修期限5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服务期 内,供应商应保持24小时的报修服务,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解决故障或提供 解决方案。供应商在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 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 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本工程的质量保证(保修)金为结算审定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六个 月。 |
5 |
验收要求:(1)供应商应出具项目建设详细的验收方案(是否在响应文件格式中设置验收方案栏目),包 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验收由供应商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报告后5天内组织验收。如 超过5天采购人未能组织验收或未回复成交供应商改期验收则按合格处理。(2)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 规范的标准、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21431-2023)》等)进行质量验收。若成交供应商有违反标准规范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 人有权责令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3)确保院区防雷改造项目竣工后,经 第三方资质单位检测复检后达到合格的要求。 |
6 |
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包项目深化设计、按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 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包工程相关报批手续、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 和资料整理、质保期服务、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合同价款包括了本项目工程 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如有)的全部内容(当工程量按实结算价格低于合同价时,则按实结算)。 |
7 |
其他要求:(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 成交供应商负责;(2)对项目有关情况不得与项目有利益关系的人接触并保证所有资料不外泄。 |
8 |
权利保证:供应商应保证出卖给采购人的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及服务或相关技术等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 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一旦出现侵权,供应商应 承担全部责任。 |
9 |
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应妥善保护院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 失,应照价赔偿。(2)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院方书面确认后成交供应商才可实施,否则视为 无效;若未经院方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至 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3)未经院方同意,成交供应商擅自拆改原建筑 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损失。(4)因一方 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 失。(5)成交供应商一般违约按考核标准进行罚款,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 任,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成 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②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 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③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 项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④因政府采购政策调整需提前终止合同的,采 购人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不承担因政府采购政策调整提前终止合同给成交供应商造 成的损失;⑤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6)成交供应商发生下列条款 的任何一条,院方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①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告破产、倒 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②办理清算; ③办理公司的重整; ④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 ⑤经院方确认已经 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 ⑥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款约定。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6年01月08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单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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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02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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