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溪流域龙之谷段综合整治工程二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上山溪流域龙之谷段综合整治工程二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1.2 采购方案编号:****。
1.3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 采购项目资金:自筹。
1.6 采购项目概况:新建堤防723m,新建4座生态堰及生态堰所在河段进行河道疏浚。
2.1 采购范围:
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间完成本工程水土保持,并形成相应的水土保持成果(含报告、附图、附件等)。
2)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及修改。
3)配合采购人完成业主要求的报审、报批、后续设计服务配合工作。
4)配合采购人完成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存档工作。
成果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
2.2 服务期限:工期暂定10个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总体应满足采购人与业主签订主合同工期要求。
2.3 服务地点:浙江省衢州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成果须符合国家和地方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条例、标准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成立时间不短于一年,具备法律主体资格,持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收入费用表等。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 至2024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的类似水土保持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信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跟踪体系,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与中交集团及公司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无有质量、安全及环境方面的重大不良记录,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分公司参加需有母公司授权。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 年 01月09 日 15时 00 分至2026 年 01月12 日 15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 01 月 13 日15 时 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一)供应商提交水土保持成果文件且获得主管部门批复30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额的100%。
(二)支付方式: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三)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前,供应商应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向采购人开具税率为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但供应商不应停止工作。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供应商原因,发票逾期没有认证或不能认证的,供应商应当重新开具发票。
(四)纳税信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及时通知对方。如未进行通知而影响付款或开具发票的由信息变更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R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监督机构名称:水规院纪监部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pdiwt.com.cn
12.其他
/。
13.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爱淞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
电子邮件:****@pdiwt.com.cn
2026 年 01 月 09 日|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
| 1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数量 | 单位 |
|---|---|---|---|---|---|
| 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6% | 1.**** | 项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