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万安县****
(限额以下不见面开标)万安县****
选取承建单位公告
经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万安县****现已具备选取承建单位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选取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工程名称:万安县****
三、工程地点:万安县****
四、工程概况:本项目共含两段公路,全线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其中A线起点为YO18乡道,终点位于现状在建矿泉水厂,路基宽度采用9米,路面宽7米,土路肩2*1米,路线全长约364.77m。B线起点相交于A线K0+228.966处,沿线向北环绕水厂,终点位于水厂南侧,路基宽度采用5米,路面宽3米,土路肩2*1米,路线全长约672.937m,本项目建设路线全长约1.038公里,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元(招标控制价)。
八、建设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 180 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十二、获得选取承建单位公告方式:本工程采用“不见面”选取方式。凡有意参加选取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中下载选取公告等资料,并按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不见面”方式的有关要求进行选取。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实行建造师现场签到,在截止开标前到达吉安市****
十四、选取注意事项:
1.本项目除实行建造师现场签到外,其余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选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选取环节。如潜在承建单位未在选取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3.各潜在承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潜在承建单位的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承建单位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选取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4.潜在承建单位对本次选取过程和选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5.意外情况的处理:选取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选取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选取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选取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并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选取程序,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选取程序;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选取程序,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作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选取。
6.潜在承建单位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潜在承建单位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ian.gov.cn/zlxz/),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十五、选取时间及开标地点:
1.时间:****上午9时00分。
2.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
十六、选取办法及程序:
1.根据吉安市重点工程投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下浮让利事项的通知》(吉评审办〔2021〕1号)文件规定的下浮让利系数乘以预算价确定要约价,招标控制价乘以让利系数为中标价〔下浮让利系数×(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00元,设定下浮系数 0.92 ,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为:****.16元 (备注: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不参与下浮)。
凡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2.项目建设单位对潜在承建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项目建设单位随机选取一家潜在承建单位为选取候选人,再由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选取候选人的《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及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其他潜在承建单位中随机选取承建单位候选人。经确认无误后,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现场宣布预选取承建单位。
十七、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按照《关于印发在全市****
十八、随机选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项目建设单位向预选取承建单位发出《选取承建单位结果通知书》。
十九、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6%(承建单位可以提供现金、银行保函、信用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方式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二十、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二十一、工程款支付办法:本工程根据施工进度情况支付,本工程按业主,监理和施工方三方共同核实后按实际核验的工程量拨付进度款的80%,验收合格后经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将返还(不计息)。
二十二、参加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本选取公告的所有内容。
二十三、招标单位有权对预中标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再次与江西省住建云系统和个税APP系统进行比对审查,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一律按废标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四、各投标企业必须按照吉市****
二十五、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
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的金额: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整);
保证金交纳时间和形式:在选取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17:00前到账(选取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电子保函的,潜在承建单位的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及电子保函到账时间须在本选取公告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及电子保函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拒收,按潜在承建单位自动放弃选取处理。以转账方式的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及电子保函需备注〔万安县****
汇出账户要求:从潜在承建单位基本账户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潜在承建单位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
账号:潜在承建单位自行在系统中生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十六、其他需说明事项: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选取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17:00前到账(选取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视为无效文件。具体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是否足额有效缴纳,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保证金查询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4.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求拟派建造师、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各行业有关规定处理。
5.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承建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项目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6.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承建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承建单位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项目建设单位对选取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不清标。
7.招标单位同意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即24000元)给招标代理机构。
8.本工程选取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二十七、异议(投诉)受理方式:
1.异议受理
项目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万勇 联系电话:****
2.投诉受理
潜在承建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潜在承建单位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万安县交通运输局
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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