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
致尊敬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我局计划于近期开展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黑龙江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工程部分)前期工程咨询,现向广大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发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述
2025年黑龙江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工程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27公里、扑火队训练场地改造1700平方米、巡护道路维修维护36.06公里、1座五类危桥应急处理、3座小桥维修共42延长米、管理中心出行道路改造2485平方米、运兵车车篷建设176平方米、驼鹿保护研究展示中心改造280平方米、嫩江源科普教育基地基础设施改造一期(栈道改造245.09平方米;塔基地面维修311平方米;木亭、木回廊、木栈道、建筑物构件维修1757.51平方米;营房场区****
二、询价内容
1.招标控制价编制(****):
依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当地建设工程计价规范及造价信息,准确计算工程量与造价;编制依据需完整留存,成果需包含控制价汇总表、明细清单等,确保数据无误、逻辑清晰,按要求时限交付,并配合后续审核工作。
2.招标控制价审核(****)):
核查控制价的编制依据是否合规、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计价标准是否符合规定;需出具详细审核意见,明确调整项及理由,确保审核后控制价准确合理,按时提交正式审核报告,为招标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以上询价内容可按单项报价。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
四、第三方机构资质要求
1.拟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潜在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潜在报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与采购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同时参与报价;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报价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
3.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报价人经营范围及资质需包括本次采购内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4.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报价单位需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价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及现场实地考察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的报价单,包括服务内容、取费标准、折扣额度、后期服务等;
2.成果文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编制,需要相关部门审核或组织专家评审的需通过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审核验收;
3.报价文件应包含:报价单及明细(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提交报价文件
请报价单位于****至1月16日下午17时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我局保护管理科,或发送电子扫描件至****@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报名地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护管理科。
询价小组联系人:赵治军、张海波、王天城
联系电话:****
八、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九、评审与选择
我局将对收到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服务质量、价格等方面进行比较和评估,择优选择符合要求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签订合同。感谢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对我局项目的关注与支持,期待与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详情,请与我局联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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