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务实-竞争性磋商-****文化宫聘请法律顾问更正通知 | |
| 代理机构信息: | 点击登录查看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文化宫聘请法律顾问 |
| 采购人名称: | |
| 更正事项: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
| 更正事项、内容: | 各响应供应商: 经确认,****“文化宫聘请法律顾问”磋商文件部分内容更改如下: 1、磋商文件第12页商务评分第2条,原为“磋商响应供应商获国家司法部授予的优秀律所或法律服务团队律师获优秀律师称号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磋商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网站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现更改为“磋商响应供应商(或其法律服务团队律师)获国家司法部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满分4分,须提供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或网站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2、磋商文件第12页商务评分第3条,原为“磋商响应供应商既往获得省级(含)以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或网站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现更改为“磋商响应供应商(或其法律服务团队律师)获得省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0.5分,满分2分。须提供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或网站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3、磋商文件第3页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9:0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应于****09:00(北京时间)。 根据磋商文件约定,本更改通知与原磋商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更正通知为准,本更正通知对磋商各方均有约束力。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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