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的重庆路(杭州****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路(杭州****
2.1.2项目规模:重庆路(杭州路-东吴路)新建工程,道路全长约0.566公里,采用城市****
2.1.3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完成施工合同总量的50%时付至工程计量款计算所得监理服务费的3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工程计量款计算所得监理服务费的7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监理总费用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无息)。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重庆路(杭州****
3.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5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条件:
3.7.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7.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7.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09:00至****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线上登记获取,将登记所需资料发至微信****,(所需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15时30分,
5.2开标地点为:宿迁市****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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