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参考时长(次) |
| 1 |
评估 服务 |
失能等级 评估 |
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国家标准为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服务 |
20-60分钟 |
| 2 |
聘用 服务 |
聘用养老 护理员 |
全职或兼职为老年人 提供专业养老服务 |
1个月或按天计算 |
| 3 |
个性化服务 |
服务包 |
据老年人需求情况提供包括“六助”、基础照护服务等在内的打包式服务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 4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餐 |
上门送餐、鼻饲服务等 |
10-30分钟 |
| 5 |
助浴 |
上门擦浴、洗浴,门店助浴等 |
20-60分钟 |
|
| 6 |
助洁 |
头面部、手足部、口腔等清洁护理,理发等 |
20-4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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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助行 |
室内移位、室外助行等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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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助急 |
紧急呼叫、紧急转介等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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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助医 |
陪同就医、治疗陪伴等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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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基础照护服务 |
排泄护理 |
二便护理、排气护理等 |
10-30分钟 |
| 11 |
护理协助 |
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 |
5-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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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康复护理 |
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训练 |
5-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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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探访关爱服务 |
上门探访 |
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 |
5-30分钟 |
| 14 |
健康管理服务 |
常规生理指数监测 |
监测血压、血糖等 |
5-10分钟 |
附件2
乐山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资格申请表
申报机构类型:□ 养老机构 □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 专业评估机构
(请勾选对应类型,仅限一项)
| 一、机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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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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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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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登记类型 |
□ 企业 社会组织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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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 |
有效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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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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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经营/服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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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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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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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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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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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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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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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简介(简要说明服务内容、规模、特色等,不超过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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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专项信息(根据申报类型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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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机构专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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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理型床位数量 |
张,占总床位比例: % |
| 工作人员总数 |
人,其中护理人员人数: 人 |
| 是否通过消防审验备案 |
□是 □否 |
| □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专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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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人员总数 |
人, 其中持有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 人 |
| 主要服务项目 (可多选) |
□聘用服务 □个性化服务 □生活照料服务 □基础照护服务 □探访关爱服务 □健康管理服务 其他(请注明): |
| □ 第三方评估机构专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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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场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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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人员 |
符合条件的评估人员 人 持有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颁发老年人能力 评估培训学业评价证书人员 人 |
| 评估业务范围 (可多选) |
□ 养老机构等级评估 □ 老年人能力评估 养老服务质量评估 □ 其他(请注明): |
| 三、申报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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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机构郑重承诺: 一、本次申报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陈述、隐瞒事实等情况,若材料存在虚假,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取消补贴资格的后果。 二、本机构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若在申报及享受补贴期间被纳入,自愿立即退出补贴适用机构范围,退还已领取的补贴资金。 三、本机构将严格按照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所列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长、收费标准提供各项服务,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上述信息。 四、本机构服务人员均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 五、本机构已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六、服务价格因成本变化等原因确需进行调整时,提前30天向县(市、区)民政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及时在“民政通”中调整价格。 七、严格按照公示的价格收取费用,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不存在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不利用返现、赠送礼品等方式引导没有消费意愿的老年人参与补贴项目套取国家资金,严格遵守补贴资金使用规定。 八、尊重老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保护老年人的隐私,不泄露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等敏感内容。按照老年人及其家属(或监护人)的合理需求和意愿提供服务,如需变更服务内容或方式,事先征得同意。 九、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全过程监管、检查和审计,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十、本机构未同时承担服务于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依评估结论而开展的长期护理和养老护理服务工作),本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出资人未开办或参与开办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养老服务机构)。 十一、若本机构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服务项目缺失、服务质量不达标、服务价格违规等情况,经相关部门核实后,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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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机构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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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材料清单及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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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清单 |
审核意见(民政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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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申请表(原件,签字盖章) |
□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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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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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应人员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及护理人员名单、在岗证明、护理型床位配置清单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名单、在岗证明、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人员名单、在岗证明、实务经历证明、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学业评价证书 |
□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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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专项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备案材料 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场所照片5张 |
□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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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原件) |
□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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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原件,签字盖章): |
□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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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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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提交人签字: |
提交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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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人签字: |
接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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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人签字: |
审核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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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单位(民政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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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1.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机构公章,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装订成册;2.正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机构,不得申报,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及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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