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说明
(1)报价方式修改为百分比;
(2)细化价格分评分要求。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预算: ¥1
项目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
预计评审时间: ****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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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电话: ****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 16:30
响应截止时间: **** 16:3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投标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4)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有关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7)通过无锡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提供江苏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查询截图)。 上述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 注: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姓名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一致,亲自参加投标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及有关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