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澄清文件0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0.14条“计算机辅助评标”部分的文字描述误差,为确保各投标人准确理解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现发布澄清通知如下,本澄清旨在纠正表述,不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修改。
一、原文描述纠正
原条款表述:“投标人应保证其所递交的包含CJZ格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南充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生成CJZ格式工程量清单;并嵌入XML格式投标文件中,确保系统可正常读取”。
现澄清更正为:“投标人应保证其所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符合以下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操作手册,生成CJZ格式工程量清单文件,并通过平台指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TBID.P7S格式)编制,CJZ文件将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并供评标系统读取。”
二、澄清说明
1.本次澄清仅纠正原条款中关于CJZ格式文件嵌入方式的文字描述错误,不改变招标文件核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CJZ格式标准、计价规范适用、投标人责任承担条款及投标文件实质性审查标准等。
2.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对投标文件格式及编制流程有强制要求,投标人须通过平台指定工具编制文件,CJZ格式文件的打包方式由系统工具制作完成,本次澄清仅还原系统实际操作逻辑,不影响投标人正常编制投标文件。
3.上述澄清内容系对招标文件原文中关于系统操作流程描述的纠错与明确,旨在消除歧义,不改变任何实际操作要求,不增加投标人新的编制义务,不构成对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的实质性变更。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无需顺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三、其他要求重申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操作手册及指定工具编制投标文件,CJZ格式文件须提前通过“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标准检查工具软件”验证,确保格式合规。
2.若因CJZ格式不符合要求、未按系统规定编制或提交文件,导致无法评标或投标无效的,相关责任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通知未尽事宜,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充市)》、《四川建设网》,及时获取本项目相关最新信息,避免因未及时查阅信息影响投标工作。
特此澄清!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