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5号)等文件要求,规定政府采购项目至少应在正式采购公告发布之前30日发布采购意向公告。若没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项目将不能正常开展采购。
为提高采购效率,及时开展政府采购,请各采购需求单位结合2026年度采购计划,尽快将2026年上半年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意向信息填写完整(附件1:政府采购意向表),经部门负责人审阅后及时提交至采购中心,以免延误采购计划执行。
填写对象: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100万)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3)。
提交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二级单位遵照文件要求执行,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如有疑问可联系采购中心,感谢您的配合。
联系方式:****,政府采购意向表报送邮箱:****@zjitc.edu.cn。
附件【附件3 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doc】已下载39次
附件【附件2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pdf】已下载42次
附件【附件1 政府采购意向表 2026年上半年.docx】已下载38次
责任编辑:徐登喜 最后编辑:****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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