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走深走实 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的实施意见〉落实方案》(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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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纪委,柯敏,****
电子邮箱:****@wzkj.gov.cn
附件:第十三批温州市个人科技特派员(地方自筹支持)项目拟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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