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十高铁郧西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乔渣场(一期)建设项目-劳务分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
一、招标条件
本西十高铁郧西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乔渣场(一期)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5.83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十高铁郧西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乔渣场(一期)建设项目-劳务分包预算金额265.83万元,合同履约期限:60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十高铁郧西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乔渣场(一期)建设项目-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十高铁郧西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乔渣场(一期)建设项目-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应提供近两年内任一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3)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30分到****17时3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列所有原件及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资料按顺序装订并须清晰可辨)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逾期或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00分
递交方式:郧西县****点击登录查看郧西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00分
开标地点:郧西县****点击登录查看郧西开标室)
七、其他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西十高铁郧西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弃渣场(一期)建设项目-劳务分包
3、项目地点:郧西县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65.83 万元
6、最高限价:265.83 万元
7、合同履约期限:60 日历天。
8、建设规模及投资:完成西十高铁郧西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弃渣场(一期)建设项目
劳务工作,最高限价 265.83 万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郧西县****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冯
印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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