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北侧路新建开闭所及10kV电力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澄清通知(第一次)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机场北侧路新建开闭所及10kV电力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调整为: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调整为: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3.本项目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调整为: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948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948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4.本项目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5调整为: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须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5.本项目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7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须有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6.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1招标范围调整为: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7.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11.“类似项目”调整为:单项合同金额在1948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电力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8.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内容以本次澄清通知内容为准。
9.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调整为****至****24:00时止。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8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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