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安庆恒风公务用车北斗定位车载终端运维及租赁服务平台项目采购
2、最高预算:21000.0元
3、采购内容及需求:1、供应商提供的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平台必须能够接入安庆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平台; 2、本项目须采购北斗定位车载终端13台套,供应商提供的北斗定位车载终端符合国家标准,并能接入安庆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平台系统; 3、供应商应及时按约定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约定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相应技术规范中要求的标准。 4、供应商履行合同时应考虑采购人的网络安全及其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对于可能影响网络安全和服务内容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5、供应商履行合同时,应本着爱惜的原则,保证采购人设备、环境的完整性,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设备损坏情况,供应商应按价赔偿。 6、 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对采购人的软件操作相关人员提供针对软件操作的免费培训。
4、采购方式:直接订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提供的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平台必须能够接入安庆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平台;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2、针对采购人提出的做出的报价并加盖公章。
**** 17时00分
1、报价开始时间:**** 16时56分
2、报价截止时间:**** 17时01分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根据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 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列为异常报价,确定该投标为无效标。投标总价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或投标单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时该投标为无效标。
****
| 中标价(元) | 收费标准 |
| 10万(含)以下 | 免费 |
| 10万以上 | 成交价格4‰ |
(一) 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
(二)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采购项目,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交易服务费1000元/次。
(三)本收费适用于简易采购、网上竞价等采购方式,单项采购金额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四)简易采购类项目(含网上竞价)预算金额在3万(含)以下的,投标单位免收150元技术服务费。
义乌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电话:****(客服热线)、****(技术专线)
采购人对平台上发布的采购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请意向供应商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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