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人:王金鹏 | 联系电话:**** | 发布时间:**** |
| 澄清公告答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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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内容: | ||
| 原公告第一章第三项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年度(2023年至2025)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注:若投标人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单位还未出具的由审计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采购人只需提供2023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现变更为第一章第三项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年度(2023年至2025)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注:若投标人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单位还未出具的由审计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投标人只需提供2023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
流程变更
| 变更类型 | 变更内容 | 变更时间 |
| 变更采购文件 | **** 15:4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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