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招标文件中原“第七章评标办法中四评标细则及标准6、设备及人员(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运输车,在采购文件配送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专业配送人员,在采购文件配送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配送驾驶员,在采购文件配送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注:1)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使用,重复人员不得分。2)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外部图片(须清晰显示车辆牌照),非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外部图片(须清晰显示车辆牌照);3)专职驾驶员需提供有效的驾驶证、身份证明和健康证明复印件;配送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健康证明复印件;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现更正为“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运输车,每配备1辆得1分,本小项最多的3分。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专业配送人员,每配备1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配送驾驶员,每配备1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注:1)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使用,重复人员不得分。2)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外部图片(须清晰显示车辆牌照),非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外部图片(须清晰显示车辆牌照);3)专职驾驶员需提供有效的驾驶证、身份证明和健康证明复印件;配送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健康证明复印件;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二、其余内容不变,已上传最新招标文件,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并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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