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科〔2026〕18号
各省辖市****
为做好我省2026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专项资金奖补工作,按照《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3号)和《河南省节能降碳专项资金及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豫财建〔2025〕163号)等要求,请各地组织申报符合储备要求的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应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设计、施工、咨询等相关单位可共同申报。申报项目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建设手续齐全,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且实施主体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住建系统黑名单;
(二)项目申报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0平方米,对于具有示范意义或技术创新的特殊项目,可适当放宽;
(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应取得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证书或已具备申报二星级标识的条件;
(四)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本省地方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设计建设,且已完成竣工验收或者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五)装配式建筑项目应满足《河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41/T 222-2019)中装配式建筑的认定条件,已完成竣工备案或主体完工;装配式装修项目应符合《河南省装配式装修评价技术导则》中AA级以上认定要求,且完成竣工验收;
(六)绿色建材应用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建筑工程类应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采用不少于2项装配式建造技术施工,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40%,且通过专项验收;市政工程类项目绿色建材选用种类应不低于10种,所选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80%,且完成竣工验收;
(七)三年内未获得中央补助资金、省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单位均需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承诺书(见附件2,申报单位均需加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四)项目立项审批相关文件;
(五)节能降碳效益分析报告(需列明项目带动社会投资规模、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等经济效益情况,新增节能能力、新增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新增二氧化碳减排能力等生态效益情况,并附具体分析过程,包括测算依据、计算方法、数据来源等);
(六)相关技术资料
1.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证书或具备二星标识条件项目的地市审查表、推荐函。
2.超低能耗建筑项目。①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资料、竣工图纸、超低能耗建筑专项设计说明及节能计算书等;②门窗等关键部品部件性能证明资料及建筑性能检测报告等;③关键节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影像资料等施工资料;④超低能耗建筑认证证书等其他佐证材料。
3.装配式建筑(装修)项目。装配式建筑项目:①涉及计算部分的设计图纸、各项目单体建筑装配率计算书、项目评价表(附件1.4);②部品、构件采购合同(复印件);③现场照片,含项目整体、主体、围护结构、内装等现场实际照片等(不少于8张);装配式装修项目:①全装修图纸、装配式装修装配率计算书;②部品、部件采购合同(复印件);③各得分项的现场照片。
4.绿色建材应用项目。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专篇或设计说明,装配率计算书、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书;②采购合同、绿色建材认证证书(或入库证明)、检测报告、现场照片等;③专项验收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报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各地住建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审查后汇总填写本市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于****前将本市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1套和盖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盖章扫描件及相关电子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至省厅科技与标准处。
联系人:阎鑫娟(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 ****
褚海全(装配式建筑/装修、绿色建材) ****
邮 箱:****@163.com
地 址: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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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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