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配电房改造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
一、项目名称: 南宁配电房改造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
三、变更内容:
(一)原文件与招标公告内容:
“四、(三)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及以上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更正为:
“四、(三)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 督 人: 黄先生
电 话: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