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页合同模版中原内容为
“第三条 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起至2025年 12 月 31 日止。”
变更为“第三条 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起至2026年 12 月 31 日止。”
第40页合同模版中第(二)条全文内容变更为
“(二)洗涤及保洁业务外包费用采取按季度支付的方式,乙方每季末月 20 日前向甲方提供考核签认凭据及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上述材料并核实无误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累计不超过人民币(含税)大写 ,小写 ,其中增值税税率 (实际支付金额以扣除违约金及核减考核金后为准)。”
原内容不具备任何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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